經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決定:格爾木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于2024年2月21日至24日舉行。如需調整代表大會召開時間,授權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作出決定并向社會公布。建議會議的主要議程為:
一、聽取和審議格爾木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;
二、審查和批準格爾木市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(fā)展計劃執(zhí)行情況與202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(fā)展計劃草案的報告;
批準格爾木市202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(fā)展計劃;
三、審查和批準格爾木市2023年預算執(zhí)行情況和2024年預算草案的報告;
批準格爾木市2024年市本級預算;
四、聽取和審議格爾木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;
五、聽取和審議格爾木市人民法院工作報告;
六、聽取和審議格爾木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;
七、票決格爾木市重大民生項目;
八、選舉;
九、其他。